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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發表讓公益「專業分工,產生監督機制」

的文章之後,也獲得自由時報的採用,並獲得廣大的回響,

也表示我們的社會並不冷漠,隨時關心著公益的議題

但我們在於公益的執行方面,就是缺少了一個良好的機制

去讓每一分的公益款產生最大的效益

捐100元除了扣除必要的管銷費用之後,至少還能有90元可以到達受益者的手上

而基於我國稅法的規定,在慈善機構當年度如果不能將款項使用完畢

依稅法的規定,就必須要被課稅,轉而化之的情況就是民眾的愛心捐款必須在年度內「消化預算」

我們所捐款的善款將會以各項名目核銷、甚至為進行大規模不動產購置

形成「社福怪獸」的現象,這些狀況都是我們不願意樂見的

而身為一個慈善機構,本就要堅持當初成立的宗旨與理念

而不該藉由人民的愛心捐款而謀利

而如果您也認同這個觀念,本部落格隨時會發表相關的文章

也希望您的迴響,同時也請您不吝的協助宣傳

以讓我們的公益制度可以追上先進國家的腳步

建立一個溫暖的社會

可用關鍵字「慈善機構的專業不及格」

自由時報刊登網址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1/new/apr/10/today-o6.htm

財團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
http://www.hi-on.org.tw/bulletins.jsp?b_ID=108295

台灣日報
http://www.taiwandaily.net/gp2.aspx?_p=kSF1c9zU9HSWnlGrwuiwG0CwqVQci5iJ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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